指令简称:包装和包装废物 (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) 指令名: 关于包装和包装废物的1994年12月20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4/62/EC 包装物和抛弃包装物的94/62/EC指令 目的:对包装材料进行办理/管制的主要原因在于包装材料常在运用过后,被顾客恣意地丢弃,进而至环境土壤中,其中所含的损害物质将会直接对环境造成损害。 较高浓度限值: 欧盟包装材料指令(94/62/EC)标准四大重金属(铅、汞、镉及六价铬)较高浓度限值: 铅(Pb) + 镉(Cd) + 汞(Hg) + 六价铬(Cr+6) <100ppm测验目标包含:产品包装纸盒、纸箱、木框、胶卷盒、塑料袋、气泡袋、泡棉、保利龙、固定用具、薄板、绳子、涂料、墨水、胶带、胶、束线带、标签、说明书。 包装废物指令对重金属的要求 · 2001 年 6 月 30 日起,一切包装和包装组件所含总铅、镉、六价铬和汞的总量不追赶 100 ppm . " 包装组件 " 是包装的较小部分 , 能够用手便利的别离 . 经过检测 或根据从包装材料重金属检测计算出的结果显示出对指令的契合性